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,也是我国第二部法典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正式施行之日。为推动法典新规落地见效,连日来,永州两级法院干警奔赴园区企业、街头广场、乡镇集市、景区沿线,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、内容充实的普法宣传活动,让法治种子在绿水青山间生根发芽。
永州中院:送法进企护生态 司法赋能促发展


8月14日,永州中院紧扣“企业服务年”行动部署,由林业审判庭与民事审判第二庭组建普法宣讲队,走进零陵区科创园凯达公司开展“送法进企”活动。干警实地考察企业经营状况,精准对接法律需求,林业庭法官围绕排污许可、环境信息披露等新标准进行解读,民二庭法官就合同签订、劳动争议、知识产权等常见问题逐一解析,并现场发放宣传手册、解答疑惑。企业负责人表示,此次普法填补了环境法律知识盲区,为规范生态经营和防范风险提供了有力指引。
永州中院、蓝山法院联合推出生态环境法典宣传片
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蓝山县人民法院推出法治动漫微视频,以生动鲜活的形式宣讲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,引导社会公众树牢生态法治意识,守护潇湘绿水青山。
冷水滩法院:青春护绿 法典同行


8月13日,冷水滩法院“小獬豸”青年志愿服务队在区政府广场周边开展“以法典之名、护绿水青山”主题普法宣传活动。青年干警通过以案释法、现场答疑等方式,向群众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核心内容,用通俗语言讲解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环保法律知识,引导群众依法维护生态环境权益。活动现场气氛热烈,群众参与踊跃,共发放宣传手册及活动纪念品100余份。
零陵法院:方言普法“零”距离 法典知识入人心

8月13日,零陵法院干警走进春天广场,开展“生态环境法典守护绿水青山”主题普法宣传。干警通过悬挂横幅、设立咨询台、发放手册等方式,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典核心内容。针对老年群体,干警用方言拉近距离,重点围绕公共场所噪声污染、油烟扰民及生活垃圾分类等民生问题逐项解读,对群众提出的疑问逐一耐心解答,引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,共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。
祁阳法院:法润社区 绿护祁阳

8月13日,祁阳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社区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普法宣传活动。干警在社区广场、楼栋张贴环保宣传标语,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资料,重点宣讲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内涵,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、兼顾保护与发展的理念。同时,倡导居民多学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,践行绿色出行等低碳生活方式,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区氛围。
东安法院:送法进乡镇 护绿舜皇山


8月13日,东安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大庙口镇、舜皇山景区沿线开展生态环保专项普法。针对该区域非法狩猎、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易发的特点,干警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资料、以案释法等形式,向村民和游客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、禁渔禁猎等法律知识,明确违法立案标准和处罚后果,有效纠治群众侥幸心理,引导大家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,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深入基层。
江永法院:法典普法进广场 美丽家园法护航

8月13日,江永法院以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,服务保障美丽家园建设”为主题,组织干警前往知青广场开展普法宣传。活动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核心内容,聚焦噪声污染、污水排放、垃圾乱倒、植被破坏等群众身边常见的生态环境问题,精准普及环保法律知识。干警面对面指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生态环境合法权益,耐心解答各类法律疑问,切实提升了群众依法护绿的意识和能力。
江华法院:党建与普法同频 共护江华生态绿

8月14日,江华法院将党建与普法深度融合,组织开展生态环保主题系列活动。第一党支部以主题党日为契机,组织党员干警深入社区街道,宣讲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,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;部分党员还化身志愿者,对周边河道、公共区域进行垃圾清理。同时,联合县发改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在县体育馆门口设点宣传,讲解滥伐林木、非法狩猎等行为的法律后果,并现场解答生态损害赔偿等法律咨询。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,解答咨询30余人次。
新田法院:街头普法零距离 生态理念入民心

8月13日,新田法院刑事庭干警前往福海路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。干警向沿街商户、流动摊贩发放宣传资料,结合审判实践用通俗语言讲解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责任,提醒商户自觉遵守环保法规。此次宣传将司法普法延伸至街头一线,让过往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,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法治意识,营造全民守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。
蓝山法院:法护生态 典润民心


8月14日,蓝山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市集,开展“8·15全国生态日”主题法治宣传活动,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。干警借助宣传展板、普法折页,向赶集群众和沿街商户解读法典核心要义,围绕污染防治、山林资源保护、野生动植物管护等内容,结合盗伐林木、生态碳汇替代修复等本地案例以案说法,讲清乱排污水、非法采伐等行为的法律后果。针对群众咨询的山林纠纷、噪声油烟扰民等问题现场答疑,引导群众树立“破坏环境要担责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”的法治意识。
从园区到社区,从广场到景区,从企业到乡村,永州两级法院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施行为起点,将普法宣传延伸到城乡各个角落。下一步,永州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,以更实举措守护辖区绿水青山,以司法之力护航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。(来源:永州法院网综合)
责编:左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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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